对网上一些评论文章的看法

      最近腾讯和彩虹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其中MYLB.NET.CN博主追峰在以及其他门户类网站中也看到了很多关于此事的评论文以及枪手文章,对此MYLB.NET.CN博主追峰不想对枪手文章做任何的评论,因为这种低素质的商业化行为在瑞星、腾讯、baidu等公司的事件以及炒作上都屡见不鲜了,MYLB.NET.CN博主追峰只想说说这些评论类文章,因为这些文章以评论的名字趋向于某种利益的驱使而失去了评论文章所代表的公正性。

      我们从最近闹得火热的腾讯和彩虹的事件来说,因为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其中的一些打着评论的旗号来达到某种利益驱使的目的的文章最为具有代表性。

 Pconline的评论文章

 评论链接:http://pcedu.pconline.com.cn/softnews/yejie/0811/1490969.html

       从图中就能看到,从文章开头中所提到的“外挂已经是一些注册公司来运作,虽然从表面上看这样可以更好地开发外挂服务用户,但是究其根本恐怕有很多让人难以信服的地方:公司是要赢利的,至少养活这些员工,但是程序的版权是属于腾讯公司的,未经腾讯允许情况下,外挂式没有权利在客户端投放广告的,那么注册一个公司干嘛?”其实这句话从表面上看说的让人觉得没有什么,但是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漏洞百出。

      这句的中心思想是外挂已经是由一些公司来运作,但因版权问题无法再外挂上投入广告,使其公司无法盈利;从这点可见此评论者对营销方面知识的匮乏。

      外挂的盈利未必要在客户端来进行,并且,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公司支撑,他们完全可以以免费的形式继续作,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制作KMPlayer、千千静听、百度HI等软件,请问,人家软件都是免费供应并且不具有广告展示的性质,他们是如何做到盈利的?他们就不能用自己的软件作为载体为自己的网站提供流量然后用其网站进行营利么?还有就是进行强强联合进行多方面的盈利,这不也可以达到盈利的目的么?

      我们再来看下文,IP地址可以查到使用者的位置,这只是一个大概位置,如果像其所说的那样跟家庭住址、邮编、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这类的隐私属性相提并论的话,我想这已经不是一个插件了,而是ICP以及TCP类的权威机构了,对于IP地址,我们顶多能查到它属于什么城市什么地区,至于是否能够上升到人权的问题还有待商榷,但是不知你有没有经历过汶川事件,有没有经历过家庭成员离家出走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恰恰是外挂显示大概位置以及探测是否隐身的帮助而让很多人团聚,请问一次事件的话,我们是选择免费显示IP并探测隐身的插件好呢,还是交钱让腾讯做好?如果为了一次事件而选择包月的服务的话,那么开销是否太大?并且对于站长来说,他们必须知道自己的合作者及会员身处何处是否在线,这样才能做好适当的管理以及对忠实会员进行统计,如果没有显示IP和探测隐身的话要一个一个问,请问上百上千个人如何去问?如果在一个群内发布有几个会说出自己实际的位置,并且你是否能确定他们都在?这样如何做好更好的统计和管理呢?

      文中所提到的“不法分子专门盗取号还写成专门的盗号程序,经过严厉打击和安全保护升级这种情况相对减少”的现象是通过外挂实现的么?这都是个人安全意识的问题,盗号软件,盗号木马这都是通过windows系统漏洞以及个人接收带有木马的文件导致的,如果把这些责任都牵强的归到外挂,那么是否是你的知识不够还是你的素质不够。

      我们在来说一下外挂的行为,首先,外挂并没有错误,就像Ipod发售后立刻出现了很多其他公司所生产的周边产品一样,只是让这款商品更具有可用性,而不是修改其成为某种东西,从这点来说,彩虹并没有错,而且更没有违法,因为其并没有修改过腾讯中的任何代码以及屏蔽某种东西,只是作为一个的周边产品来出现,请问这点是否侵犯了的权益?答案是没有;那么文中为什么把彩虹单独的写出来还概括的写其他外挂设计及更改客户端核心代码都是违法的呢?如果按这条理论的话,那么Apple公司是否就别家公司生产Ipod周边产品的问题都让他们成为被告呢?应该成为被告的应该是飘云、传美以及其他经过篡改软件并捆绑合法外挂的产品吧?

      我们在来说一下盗版问题,把盗版归为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法制环境这是极其错误的,这都是个人问题,为什么还要归位很大的一个面?盖这么大一个帽子对你错误的论述是否有所帮助呢?答案是没有,珊瑚虫事件和番茄花园事件是因为其团队合作者修改了软件并且加入了很多不正当的东西为自己谋取非法的利益,但是彩虹作为一个产品的周边产品为大家谋取方便,从这点上来看与那些有本质上的不同可见这类外挂不属于盗版范畴之内,属于合法的外挂,而是小肚鸡肠的腾讯为了打击彩虹以维护用户的权益为名使出这样那样不正当的招数对其以及用户造成不便,请问,这到底是谁的不正当竞争?

       最后论述一下这篇文章的最后那句令人深思的话,“麦田里,麦子让个别小偷拿走卖钱了,而种地的农民傻眼,这是践踏耕者劳动的果实。”乍一看确实是如此,但是想想看,麦子是什么?麦子是农作物,能直接食用么?不能;是什么?软件,能直接使用么?可以;其间有任何联系么?没有;所以这句话更让人不明白了。

       如果只是一部分源码或协议提供给别人继续开发成雏形,那其就是麦子;如果只是一个雏形的基础软件,允许他人增加功能做成不同的软件并与他人合作互联互通,那其就是面粉;可现在腾讯不仅不开放源码,也不与他人互联互通,而是闭关自守的态度,那只能说其就是一个成品,如果他是熟面条的话,他管得了食客是清汤还是打卤还是炸酱等吃法么?如果他是馒头的话,他管得了食客是烤制还是油炸还是剖开加菜等吃法么?彩虹这样的插件只不过是食客食用面条时的佐料,食客食用馒头时的方法以及配菜,如果食客真的不想需要辅助完全是由食客自己来选择的,关你什么事情呢?你偏要食客花钱买你自己做的配菜以及佐料,对食客自己制作的以及别人送给他们的配菜以及佐料进行恶意打击,你可知这样你已经在恶意垄断市场并且侵犯了食客或用户的权益了么?可见腾讯以及这篇文章的评论者法律以及相关知识的匮乏。

      对于这类的评论文章在各大门户中的确是见怪不怪了,使用了拙劣的言辞以及卑劣的诱导性心理对网民进行哄骗,不过好在大多数网民心中有明镜眼睛很雪亮,使这类文章的评论中出现了层出不穷的正义之士的身影,在此MYLB.NET.CN博主追峰谨代表所有站在天秤中央的评论者对您们表示十万份的敬意,因为有你们的存在才能让其他人看清真相避免被这类文章的利益驱使者所欺骗,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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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对网上一些评论文章的看法
链接地址:http://mylb.net.cn/2008/11/822.html

本页共有4 条留言


  1. 济南人才网 .

    不错!东西是现成的,你管我怎么吃呢?

  2. 八宝菜 .

    估计是TX为了把包月收费查IP和看在线的钱抓在手里,才会对彩虹下杀手的。
    支持彩虹。BSTX。

  3. 路过 .

    主要是封了人家的广告,人家的主要收入啊。不过现在还可以,但2.71后,看不到全IP,现在也看不到端口,隐身也不行了。

  4. 卍追峰Pillar卐 .

    对阿,问题是封了广告的它打击这个无可厚非,但是彩虹和一些插件确实没有封掉腾讯的广告,并且没有改代码,只是以一个周边产品的形式出现,这就相当于iPod与其周边产品的关系,难道腾讯还要打击么?按照腾讯的理论来说,微软是不是也可以发布公告说腾讯的所有软件等产品都是Windows的非法外挂并且找同样多的枪手写这样那样的文章和评论?

想说点什么吗?